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颐高国际中心A座0906室(沂蒙路与上海路交汇处西50米路南)
邮编:276400
联系人:高经理
电话:0539-6173819
传真:0539-6173819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正确体现房地产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估价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是社会公正服务性中介机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评估收费,应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条 房地产评估应当遵守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独立进行评估。
第三条 房地产评估范围包括:房地产抵押、出让、拍卖、租赁、承包、拆迁补偿等价值评估。
第四条 房地产评估人员开展评估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 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如期完成评估工作;
(三) 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及评估结果应严守秘密,并建立完善的评估档案管理制度;
(四) 评估人员如果与委托单位或其他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第五条 房地产评估委托书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 委托方、被托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 被评估项目名称;
(三) 评估内容;
(四) 评估基准日;
(五)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 收费办法和金额;
(七) 违约责任;
(八)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房地产评估方法:
(一) 市场比较法
(二) 成本法
(三) 收益还原法
(四) 假设开发法
(五)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六) 国家规定的其他方法
第七条 评估人员应当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对委托 评估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应按
委托协议规定的期限向委托单位提交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书。
第八条 房地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房地产数量价值发生变化时,可
由评估人员按原评估方法做相应调整。
第九条 估价人员进行评估时,应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选用一种或几种方法进行评估。选
用多种方法评估时,应对各种方法评出的结果进行比较和调整,得出合理的房地产评估价值。
第十条 实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在房地产评估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企业遭受损
失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应当积习学习,在专业技术上精益求精,及时了解与本行业相关的各
项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动态。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值日实行。
房地产评估工作是新时期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合理利用房地产资产管理,确保房地产估价工作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搞好学习: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业务。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端正思想,自觉端正行风,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廉洁自律,格守执业自律准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团结、创新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搞好卫生:节约水电,爱护公司财产:自觉搞好办公、楼梯、厕所的卫生,坚持卫生负责制,保持清洁。节约使用水电,下班后认真检查,关好电源;公司财产、仪器、设备要保管好,如发现人为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三、搞好治安:搞好值班,交接班制度;工作电话原则上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占用公司电话聊天;下午下班后,不准在办公室里打游戏、聊天;不准带外人来办公室打游戏、聊天;不经领导批准不准给外人干私活,否则批评、教育、扣发工资,教育不改者辞退。
四、坚持请假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请假期间扣发基本工资30元/日,旷班扣工资50元/日。
五、搞好保密:评估资料、档案要严格保密,不经领导批准私自透漏给他人的要按有关法规处理。
六、搞好服务:对客户要热情,文明用语,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提高工作质量,对资料、数据认真复查,保证评估质量。
以上各条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要互相学习,相互支持,取长补短,开展学习、工作竞赛活动,创建一个团结、勤奋、高效、优美、和谐的环境,为建设大临沂新临沂贡献力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档案资料的管理和收集,提高档案的科学利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在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所以资料,包括外业测绘踏勘资料,实地测量草图,外业测量设计报告书,点之记、控制测绘成果,室内成图部分资料,评估处业务调查报告,委托书等。
第三条:测绘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保证档案的再利用价值。
第四条:测绘档案管理建立专业的档案厨、利用专职人员进行档案保管
第五条:测绘档案是一门科技档案,是研究个人,集体和国家在一定范围内地籍变化的重要资料,能够为个人、集体和国家提供详实的数据。
第二章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第六条:负责收集、整理、分类、编目、装订各种档案资料,认真立卷入档。
第七条:严格执行档案查(借)阅制度,编制多种档案工具,为阅读者提供方便和服务。
第八条:对库存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做好档案防火、防尘、防鼠、防电、防潮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搞好档案统计工作,运用微机储存,汇总统计各类档案数据。
第十条:加强档案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 档案的利用和统计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编制多种检索工具,采用计算机等先进设备管理档案信息,统计和检索。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档案查(借)阅制度,根据档案密级,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接收销毁、利用等情况做好原始记录,认真填写统计报表,统计数字做到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档案成果不得复制、转让、转借。确需复制、转让、转借成果的,必须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受委托完成的测绘、评估成果,受托单位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复制、翻印、转让、出版。
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将职务中形成的应当入测绘、评估资料档案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移交测绘资料档案归档的;
2、 损坏、丢失或擅自销毁测绘、评估档案资料的;
3、 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测绘资料档案的;
4、 涂改、伪造测绘资料档案的;
5、 档案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五章 档案的查(借)阅制度
1、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更不得自行取档。
2、 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或身份证进行登记,经许可后方可查阅。
3、 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档的,需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
4、 查阅档案一律在阅档室进行,不准将档案私自带出阅档室。
5、 查(借)阅档案只能阅读自己需要的部分,不准拆卷、涂改、转借;不准在档案上乱画标记。档案利用完毕,须经档案管理人员清点核对,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档案保管统计制度
1、 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号顺序,自左至右,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排列。
2、 每半年对档案保管工作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破损褪变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 对声像载体档案,照片,底片要定期检查,有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要及时清洗和技术处理。
4、 建立健全档案簿,掌握档案的收进整理,利用移出,销毁和档案室内各种情况。
第七章 档案保密制度
1、 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 档案材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得丢失,不准泄密。
3、 不准在档案管理场所会客,更不准以私人关系利用档案。
4、 不准随便摘录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准涉及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外借或带出。
5、 文印及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图表、要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6、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办理手续一律不准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7、 如玩忽职守造成档案资料丢失或泄密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八章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 为搞好档案鉴定工作,成立由综合科和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组成的鉴定小组,根据档案工作规范和国家有关保管期限规定,对已满期的档案进行认真负责的鉴定。
2、 档案鉴定用直接鉴定的方法,要严肃认真、谨慎从事。
3、 对确实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应由鉴定人员登记造册,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经领导批准,并做出销毁处理意见。
4、 对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化为纸浆或焚毁,不准随意出卖或做他用,经审查仍继续保存的需在销毁清册上注明。
5、 销毁时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销毁日期,监销人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书面报告领导。
第九章 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档案事业,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改进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和检索工具的编制。
4、 负责档案的管理,熟悉所存档案,迅速准确地提供利用。
5、 负责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登记造册,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 要搞好档案室的安全防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定期向领导汇报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科学管理,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 出纳员岗位职责
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 处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收入款项要及时存缴银行,不得挪用现金和“白条抵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3、 一切结算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现金)都必须按照财务规定以及开支范围、内容、标准办理,不得弄虚作假,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并遂日、遂笔
地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
4、 管理好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所有凭据。
5、 协助有关部门积极追收外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和周转使用。
6、 协助会计主管办理借货手续并记录清楚。
7、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过程。
8、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需经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 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 具体执行有关财务制度,与出纳共同完成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 分析公司财务费用、成本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节约支出,提高效益,及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3、 详细审核每张凭证有关的内容、数字、金额、期限,应收应付手续是否准确无误,才可做帐务处理。
4、 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等资料。
5、 查阅了解公司财务计划,合同和有关经济资料,纠正财务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6、 审查应收款项,及时督促经办人收回到期债权,确保公司资金的良好运转。